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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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能否同时享受
建议答案:不可以,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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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
个人所得税退税金额怎么算出来的
建议答案: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度已预缴税额,计算结果大于0会退税,计算结果小于0需要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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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房贷和房租能同时抵扣吗
建议答案:不可以同时抵扣。按照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看,房贷和房租是不能同时抵扣的,要么选择抵扣房贷利息,要么选择抵扣房租。从其附加扣除标准上看,用户只能选择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这就意味着房贷利息和房租不能同时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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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必须是首套房吗
建议答案:必须是首套房,国家规定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必须得是首套房。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且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使用商贷或公积金贷款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则可以享受到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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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
住房租金多少可以申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建议答案: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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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每年什么时候申报
建议答案: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于每年的12月进行确认,往年已经提交过专项扣除信息,信息无误的情况可以不用确认,自动延长至第二年。如有变化,可通过扣缴义务人或自行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及时调整。申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话,需要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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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
个人所得税退税什么时候开始
建议答案:每年的3月1日开始,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上一个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汇算之后可能是退税,也可能是要求补缴税。比如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2021年的个人所得税汇算。




